教育部: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奖补“两不误”

发布时间: 2013-05-20 访问次数: 752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胡浩)教育部有关负责人27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我国研究生教育将在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的基础上,继续增加研究生奖励资助投入。

  根据日前出台的《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从2014年秋季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原则上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调整为国家助学金,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同时,面向优秀学生设立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参与教学、科研、管理的实绩给予相应资助。

  “除按规定享受上述政策外,高校还要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这位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指出,研究生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我国研究生教育原收费制度不健全,既不利于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立,也阻碍了研究生奖助政策的完善和研究生财政拨款的增加,不利于激励研究生珍惜机会潜心学习、促进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根据《意见》,2014年秋季学期起,凡是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此外,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就已经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高校研究生,博士生和硕士生每年分别为3万元和2万元。

  这位负责人表示相信,各项政策措施实施以后,对学校来说,收入比改革前将大幅增加,学校用于研究生奖励资助的投入也会随之增加。对学生来说,得到的奖补收入总体来看将明显增加。

  据悉,教育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今年将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