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和校情数据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和校情数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发〔2018〕2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和校情数据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事业统计是高等教育统计中最基础、最重要的数据来源,其数据信息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高等学校实行科学管理和决策的重要基础。校情数据反映我校办学情况,是学校重要的统计信息。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时间节点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统计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事业统计的指标解释、填报说明、校验关系做好填报工作,对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认真查验,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在教育事业统计的填报过程中,研究生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办、发展规划处、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等单位,请下载安装统计软件,通过软件做好填报工作。
四、教育事业统计有关资产、财务、师资等方面内容,统计截至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学生和招生数以实际报到数为准。校情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五、教育事业统计于2018年10月19日前,校情数据于2019年1月7日前,请各单位按要求将填报好的纸质文档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查、复核、签字和盖章后,与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兰天 龙迟;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楼908;联系电话:22867081;邮箱:fzghc@fjnu.edu.cn)。
附件:1.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修订内容
2.填报单位及填报内容
发展规划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