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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6

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

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闽教评中心〔20191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原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为确保填报工作统筹有序推进,将此项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一)数据信息线下采集报送阶段(96日—913日)

1.各填报单位依据工作职能做好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和相应报表的填报工作。有关报表必须经填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牵头单位。

2.牵头单位依据任务分工做好有关报表信息数据的汇总和填报工作。报表经牵头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发展规划处审核汇总。(联系人:兰天;办公地点:旗山校区行政楼908;联系电话:22867081;邮箱:fzghc@fjnu.edu.cn;工作交流QQ群:97735943

(二)数据信息在线填报提交阶段(96日—923日)

1.教师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校团委、发展规划处、体育科学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指定专人登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系统”( udb.heec.edu.cn),进行在线填报和提交工作。

2.发展规划处在做好整体数据全校审核的基础上,将系统生成的报表提交学校审定,经审定后直报教育部评估中心。

二、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直接用于高校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评估认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机制的重要基础。为配合我校下半年接受师范类专业认证现场考查时间安排,今年填报工作时间紧迫,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

(二)协调配合。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范围广、观测点多、逻辑校验严谨、数据更新量大。各牵头单位和填报单位既要明确任务分工,又要积极沟通协调,共同完成填报工作。

(三)保证质量。今年填报的数据在表格内容、指标设置和指标解释均有变动,并新增表格的表内和表间校验关系。请各单位认真学习研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20190826》,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和有关要求规范填报,对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认真查验,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无误;要严格按照工作节点,统筹安排,按时保质完成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

 

  附件:1.填报工作任务分工表 

         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用户操作指南20190826

 

福建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

201996